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秘书职业三四级课程培训暨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院校:
为推动秘书职业的蓬勃发展,进一步加强秘书专业人员和教育者的理论与实际操作能力,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响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文秘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革新,提高文秘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授课水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文秘公关专业教学研究会,拟定于2012年8月12日~8月18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秘书职业三四级课程培训暨高级研修班。
培训暨研修班将邀请文秘专业教学专家、行业企业资深人士进行有关文秘专业建设、人才需求分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核心课程开发与实施、专业实训教学体系等进行深入交流、研讨。
一、培训研修目的
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为教学依据,《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教学内容,通过专家授课辅导,系统指导学习秘书职业三级和四级的知识与技能,提高文秘专业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指导实践操作的能力。
通过培训推动各教学机构更好的设计、实施文秘专业教育中的课程教学及实训建设工作,并就教学中遇到的问题难题进行经验交流。
二、培训研修内容
(一)三级四级培训内容
1. 秘书职业发展状况、前沿探索
2. 秘书职业三级、四级定位、特色介绍
3. 秘书职业三级、四级主要考核内容介绍
4. 秘书职业三级、四级基础知识、操作案例分析
5. 秘书职业三级、四级综合技能考核分析
6. 2012年上半年秘书职业鉴定考试信息沟通
(二)研修内容
1. 2012年秘书职业新标准开发工作通报,包括新标准、新教材改革方向;秘书职业鉴定考试新变化;新标准对文秘专业招生、培训、就业的新要求
2. 2011年秘书职业信息调查结果解析与介绍
3. 文秘专业应对人才市场进行招生、宣传及就业方式解析
4. 文秘专业主干课程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研讨
5. 文秘专业课程设置、教学教法、实习实训、考证经验交流
6. 征集关于秘书职业标准、教材、题库、培训以及考试模式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全国各地秘书职业鉴定考试开展情况
三、培训研修方式
专题讲授、互动教学、分组讨论、操作实践等。
四、培训研修对象
(一)从事文秘或相关专业教学的授课教师、专业主任。
(二)已获批准、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成为秘书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含办学单位)指定的培训师和考核管理人员。
(三)待评技术职务职称的教学秘书、行政秘书、党务秘书、行政助理等与秘书行业相关的在职人员。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秘书师资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师资培训暨高级研修班的学员,还可以申请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文秘公关专业委员会会员证书。
五、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文秘公关专业教学研究会
(三)承办单位: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六、培训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8月12~8月18日,共7天。
(二)报到时间:8月12日全天。
(三)培训地点:山东 ∙ 青岛
(四)报到地点:详细地点收到报名表后将以确认函形式通知。
七、报名及交费事宜
(一)填写《秘书职业三四级课程培训暨高级研修班报名表》并传真至:010-88863940或发E-mail至:mishu@chinact.org.cn。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8月11日。
(三)培训费:2000元/人,研修费:1000元/人,共计3000元/人。
通过银行汇款至:
户 名: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4065200001801900011151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四)请将汇款底联传真到010-88863940,同时注明发票抬头及要求。
(五)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
(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培训人员需带3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慧 010-88863761
王 丹 010-88878192
李明杰 010-88863946转879
传 真:010-88863940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秘书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