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秘书职业 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 尽管我国近期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于秘书专业人才的需求仍然十分强劲。秘书职业技能的延展性、应变性能够更快地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了更好地推动秘书职业教育和鉴定工作的发展,解决教师专业课程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及时沟通教学信息,提高秘书专业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应各地鉴定培训机构专业教师的要求,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定于2009年7月25日~7月30日在大连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秘书职业师资专业课程培训班。
培训班将邀请业内资深专家进行专业课程指导、案例分享;配发针对专业课程内容设计制作的教学课件。
一、培训目的 (一)促进各培训机构熟悉秘书职业标准和培训教程,提高专业师资的授课能力 (二)适应各省鉴定中心对专业教师的资格要求,提高授课水平,开展教学交流 (三)推动各教学机构更好的设计、实施秘书职业教育中的实训工作 (四)提供专业教师交流平台,就教学中遇到的问题难题进行经验交流
二、主要内容 (一) 秘书职业国家题库的深化与完善做出说明 (二) 发布秘书实训方案流程、进行实训集成系统构成说明 (三) 对国外办公管理相关专业的设置与实训进行专题介绍 (四) 分析办公管理中的法律法规案例 (五) 开展沟通与公共关系课程培训 (六) 针对秘书法律法规基础开展课程培训 (七) 分析上半年秘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情况 (八) 秘书职业技能及专业实训体系建设指导 (九) 进行教学教法、课程及考证经验交流 (十) 实训基地及职业场所参观考察 本期优惠活动:凡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可同时参加第二期“全国秘书职业教育优秀论文征稿”活动,版面费享受五折优惠(原价600元)。优秀论文将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征稿通知另行发布。
三、授课方式 主题讲授、互动教学、分组讨论、操作练习等
四、培训对象及资格认定 (一)秘书专业及从事汉语言文学、法律、英语、新闻、行政管理、新闻传播、数字办公等相关专业的授课教师、专业主任 (二)各院校办公室人员、教学秘书等从事文字工作及办公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机构中的秘书专业培训师 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秘书职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五、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9年7月25日~7月30日,共6天。7月25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大连 (三)报到地点:详见培训确认函
七、其他事宜 (一)培训费: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教材费、专题培训课件费、证书费)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报名及交费方式 1. 填写《秘书职业师资培训报名表》并传真至:010-88863940或发E-mail 至:mishu@chinact.org.cn 2. 报名截止日期:7月23日 3. 培训费通过银行汇款至: 户 名: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4065200001801900011151 开户行:华夏银行世纪城支行 4. 请将汇款底联传真到我公司,同时注明发票抬头及要求。 5. 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 (四)参加培训人员需带2张二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慧/李明杰 联系电话:010-88863761/88863941-48转879 传 真:010-88863940
附件:《关于举办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师资培训班的通知》(扫描件)及报名表下载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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